代理方式

1、大昌药业建立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单列市、地级市经销制度,即一个城市只设立一个代理商。 

2、各级代理商在本代理区域内具有独家代理权,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,享有该地区如下权益: 

   (1)大昌药业产品独家购买权;

   (2)销售代理权;

   (3)广告支持受益权;

   (4)代理有效期满,有优先代理权。